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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 η魔,~湾(台)区!

……

台湾!

1、被荷兰占领过!

1624年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荷兰殖民者为建立与中国、 日本贸易的据点侵入南台湾。

荷兰殖民者盘踞台湾38年,在今台南市修筑热兰遮城(今 安平古堡)和普罗民遮城(今赤嵌楼)作为殖民统治的中心,为增加米、 糖等农作物产量招募福建沿海和澎湖居民迁往台湾 开垦。

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,把土地据为已有,强迫人民缴纳各种租税,掠夺台湾的米、糖,将其收购的中国生丝、糖和瓷器经台湾转口运往各国,牟取高额利润。

2、被西班牙占领过!

台湾的西班牙统治时期,指的是从1626到1642年,西班牙人于北台湾历时16年的殖民统治。虽然台湾很靠近已是西班牙帝国版图的吕宋岛,西班牙人却没有占领台湾,反而让荷兰人夺得先机。

直到1626年,为了突破荷兰人对马尼拉的贸易封锁,才出兵鸡笼,并逐步征服北台湾。可是西班牙人无力驱逐荷兰人,也无法赚取足够的利润来维持驻军的花费,反而要靠马尼拉补助北台湾的经营。

因此马尼拉经济衰退以后,西班牙人就缩减驻军,给了荷兰人可趁之机。最后在1642年荷兰人攻陷鸡笼,结束西班牙人的统治。

3、被日本占领过!

1894年 日本蓄意挑起中日甲午战争,翌年清朝战败,派遣李鸿章前往 日本议和,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丧权辱国的《 马关条约》,把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。

1943年12月1日,中、美、英三国共同签署的《开罗宣言》中规定:“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,例如东北四省、台湾、澎湖群岛等,归还中华民国”。

1945年7月26日,中、美、英三国,后又有苏联参加签署的《波茨坦公告》中重申“《开罗宣言》之条件必将实施”。

1945年8月15日, 日本宣布接受《波茨坦公告》中的条款,无条件投降。

中国人民经过14年的艰苦抗战,付出巨大的牺牲,终于同全世界人民一道打败了日本侵略者,使台湾重新回归祖国的怀抱,结束了台湾人民蒙受日本奴役的屈辱历史。台湾人民欢天喜地,庆祝回归祖国。

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(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)在日本马关(今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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